我市正式启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
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4个 各部门3月底前完成改革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马聆道 王金榜)昨天下午,我市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我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拉开了序幕。
市委书记黄兴维在讲话中指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意义十分重大。黄兴维要求,在机构改革中,要确保规定的政府机构限额不得突破,行政编制总额不得突破。要做好四项工作,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落实责任。黄兴维强调,改革过程中各部门之间要做好工作的衔接,减少工作震荡,确保工作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干,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努力营造人人理解改革、人人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社会环境,自觉参与改革,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
市长穆为民要求各级各部门迎难而上,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保证改革圆满完成。穆为民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机构改革政策规定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把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把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要确保工作不断档,工作质量、效率、水平不降低。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处理好机构改革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关系、处理好机构改革和稳定的关系。穆为民强调,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圆满完成任务,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南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副书记贾崇兰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其昌在会上宣读了《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据了解,改革后的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4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按照“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的原则,新组建单位2010年1月底前要领导班子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办公条件到位、正式挂牌运转。3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的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机构改革之部门设置
市政府设置34个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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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34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县级;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其中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暂保留正县级规格作为过渡。
34个工作部门为: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畜牧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监察局与市纪律监察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工作部门个数。
两个部门管理机构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两部门均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机构改革之大科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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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单位进行
大科室制试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等6个单位进行大科室制试点。
试点单位要整合职责相近的业务科室,合并设置综合科室,每个科室编制不少于5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一般为一正一副,人员编制10名以上的可增加一名副职;正科级领导干部不能按原职务安排的,改任正科级副科长或主任科员,其提拔任用、工资调整等待遇不变;正科级领导干部改任主任科员的,可不受主任科员与副主任科员比例限制。
非试点单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配备原则是:编制3名以下设一职,4名~7名设一正一副,8名~11名设一正两副,12名以上最多不超过一正三副。
机构改革之行政单位改革
12个政府部门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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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保留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市食品工业办公室,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外事办公室,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局,市政府法制局,市物价局,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中,市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农业综合开发职责划入市财政局,设置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过渡。
新组建7个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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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改革新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7个政府工作部门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2个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工业经济运行职责、信息化管理职责和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职责,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的中小企业服务职责、市食品工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承担的乡镇企业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局。
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为市委工作部门。
组建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将市归侨侨眷联合会(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承担的侨务行政管理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归侨侨眷联合会不再挂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将市政府办公室的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组建市城市管理局。将市建设委员会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南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不再挂南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实行大文化体制,统一管理我市的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
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市建设委员会除城市管理和城市客运管理之外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建设委员会承担的城市客运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组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市政府法制局承担的政府法制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组建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将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金融联络服务职责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划入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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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更名为市城乡规划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直属特设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局。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政府办公室的口岸办公室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商务局挂市外商投资管理局牌子,市卫生局挂市中医管理局牌子。
机构改革之编制调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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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随职责走 编制随人走
新组建和撤销合并单位人员编制调整遵循以下原则: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职责整体划转的,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职责部分调整的,编制和人员相应划转。综合科室的编制和人员按比例划转。离退休人员的划转,尊重本人意愿。新组建单位人员不足的,一般应优先从撤销合并单位选调。新组建的单位,在相关单位原编制总额内核定编制。
部门领导职数一般设正职1名,副职2名~3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1名。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的人员岗位不得随意调整。
9个县(市、区)进人审批权限上收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确保不突破省规定的机构限额,不突破省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超编的党政机关,人员只出不进。缺编的党政机关补充人员,原则上从超编的党政机关人员中选调。对党政机关人员超编的邓州市、桐柏县、镇平县、方城县、内乡县、西峡县、南召县、卧龙区、宛城区等9个县(市、区)的进人审批权限上收到南阳市。
机构改革之事业单位调整
5个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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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保留市烟叶生产办公室,其职责划入市农业局。不再保留市基层财政管理局、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其职责划入市财政局。不再保留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其职责划入市审计局。不再保留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其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其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个事业单位调整或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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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大机关事务管理处、市人大机关接待服务处、市政协机关事务管理处、市政协机关接待服务处整合为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为正处级。
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市房产管理中心,其行政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暂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盐业管理局(盐业总公司)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分别调整为由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的事业单位,两单位的机构规格不变。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调整为市交通运输局的内设机构。市政府大型项目建设办公室调整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挂市投资促进局牌子。
机构改革之企事业隶属
三种情况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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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主管部门名称变化的,所属企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不变。第二种情况,主管部门整体合并的,所属企事业单位隶属关系随之调整到新的部门。第三种情况,主管部门撤销、职责分别划转几个部门的,所属事业单位按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应调整隶属关系。所属企业随部门主体划转。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调整后,工作任务相同或相近的机构予以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