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项名称: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申报
行政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法律及政策依据:《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
申请条件:申请资助经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三)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申请材料:(1)书面报告;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3)项目软盘(一张)。
办理程序:(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上报省留学回国服务中心
(5)省留学回国服务中心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告知方式:加盖印章
办理时限:专技科常年受理,接省人事厅通知上报
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南阳市外专局 0377-63169619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南阳市中州路291号 473000
行政监督:南阳市人事局监察室 0377-63166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