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项名称:南阳市荣誉市民暨卧龙友谊奖评选
行政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法律及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南阳市荣誉市民暨卧龙友谊奖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宛政〔2006〕10号)
申请条件:凡应聘(邀)在我市教育、科研、医药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工作,或者在我市从事重点项目建设的外籍人士、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以下简称中外人士)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并经本人同意的均可推荐,可由有关单位或社会组织提出授予南阳市荣誉市民称号的申请。
(1)积极向我市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我市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性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2)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关键技术,为各类重点项目投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杰出贡献的;
(3)为我市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4)积极为我市培养人才,向我市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5)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做出突出贡献的;
(6)为推进我市与国内外其他城市建立友好关系做出贡献的;
(7)为宣传南阳形象,提高我市知名度做出贡献的;
(8)为我市慈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无偿捐赠款物数额较大,并产生良好影响的。
申请材料:(1)单位申请报告 (2)南阳市荣誉市民申请表(3)有关部门的认定文件以及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办理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查;(4)评选;(5)评选结果上报市政府
告知方式:加盖印章
办理时限:半年
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南阳市外专局 0377-63169619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南阳市中州路291号 473000
行政监督:南阳市人事局监察室 0377-63166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