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项名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证
行政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法律及政策依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事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宛办〔2000〕28号)、《南阳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进入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宛人〔2000〕162号)
申请条件:凡是拟进入我市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当年转业的军转干部和新进的领导班子成员除外)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申请材料:1、市人事局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通知(或函);2、增人计划卡;3、南阳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册。
许可程序:1、核准人员;2、领取合同3、填写内容;4、审核鉴证。
告知方式:对聘用合同进行鉴证加盖印章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聘用合同鉴证书工本费:一人三份,每份6元。
依据:省计委、财政厅《关于人事争仪仲裁收费标准的批复》(豫计收费〔2001〕770号)
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南阳市人事局政策法规科 63192359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南阳市中州路291号 473068
行政监督:南阳市人事局监察室 63166839


